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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八章何为真实?

2o18年5月17日,作者已经在国企呆了两年零九个月了,还差两个半月就满三年。

三年对于一个人来说不短,也不长。

如果我全心全意喜欢这个工作,喜欢这个企业,我会认为这个时间很短,也很有意义。

可事实上我并不喜欢这里。

以前的我还能说出我具体不喜欢什么,也可以说出很多讨厌这个地方的理由,如同一个怨妇般整天数落着生活的不公。

而如今的我,只觉得这里是个锻炼人心的地方,能学习本领的地方,但也是个我不想呆的地方。

因为我有自己的人生理想,要去做,就得全身心去做。

可现有工作也是个需要耗费全部身心精力去做的事。

这该如何是好?

无数次,当我挤着公交去上、下班的路上,看着车上拥挤的人群,车下川流不息的车群,路边忙碌的小摊小贩,带着各自情绪匆忙行进的路人,我都会感慨,为何我的生活是这样?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家里的压力是主要来源,其次是长辈的意见,毫无例外,都是让我在国企好好干。

可是,在这里,我不知道我擅长什么,这里的一切仿佛我都能去做,但就是做的没别人好。

在这里每天要做的事,基本能一眼望穿,没有什么事能让我有触动。

如果说,生命的意义不在于你活了多久,而在于在你的一生当中有多少个让你怦然心动的时刻。

那么去冒险做自己喜欢的事才是正确的选择。

可是话大家都会说,做,谁能?

当年,那个还叫赵政的男孩是怎样在赵国邯郸度过自己童年的,没人知道。

但是后来的人们,无一例外在听到秦始皇这个名字的时候,都会由衷的被他的名字震撼。

磨难,挫折,耻辱都是成功的基石,经历越常人的苦难,才能成就一个人。童年虽然未给秦始皇留下一丁点快乐,但却为几百年诸侯争霸的华夏九州埋下了统一的种子。

22岁亲政,十年灭六国,千古一帝,万里化。

我真的很想回到战国时期,和赵政一同长大,亲眼看看这一切究竟是否人力可为。

公元前494年,夫差率兵击败越国,越王勾践被押送到吴国做奴隶。

他当奴隶,都没问题,而我如今只是在一个不喜欢的地方工作而已,还有什么好不满的呢?

勾践忍辱负重伺候吴王三年后,夫差才对他消除戒心并把他送回越国。

他在等待机会,我也在等待机会,而我应该主动去等待,一边勤奋的做好本职,适应这个环境,一边牢牢抓住自己的理想,不放弃。

勾践并没有放弃复仇之心,暗中训练精兵,强政励志并等待时机反击吴国。勾践害怕自己会因贪图眼前的安逸,消磨报仇雪耻的意志,所以他为自己安排艰苦的生活环境。

他晚上睡觉不用褥子,只铺些柴草。

又在屋里挂了一只苦胆,他不时会尝尝苦胆的味道,为的就是不忘过去的耻辱。

我又何曾不是受过耻辱呢?

可如今的我却好像不是那么拼搏,似乎愿意当条狗一样的活,就这样满足于现状了。

勾践最终成功了,卧薪尝胆不是空话,忍耐,是一个人成功的必备品质。

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狐妖聂小倩和书生的故事,但写出这个的人,却是个穷困潦倒的书生。

蒲松龄,年青时醉心于科举考试,希望将来能在官场混出一番天地,可惜屡次参考都以失败告终。

生活也是贫困潦倒,直到老年还是穷秀才一个,靠教书勉强维持生活。

这是花了一生的力气去追寻梦想,可是最后现,这是条错误的道路。

他认识到封建科举考试的腐朽和社会的,针砭时弊。

他在乡里的时候,经常在大路旁铺上苇席,准备着烟和茶,让过路的人给他讲故事,别人讲累了,口渴了,他奉上烟和茶,一定要别人讲完才肯罢休,回家立刻记录。

如此数十年,终于写成了《聊斋志异》,如今这本书也成了中国众多神鬼故事的参考丛书。

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事,只有做自己性格相符的事,才能成功。

3月14日,英国著名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去世,享年76岁。

他是一个大脑,一个神奇,一个当代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一个科学名义上的巨人。

霍金小时候学习能力并不是很强,他很晚才学会阅读,上学后在班里的成绩从来没过前十名,而且往往因为作业很不整洁,老师觉得是无药可救的孩子,同学们也把他当作嘲弄的对象。

我从小学习能力就很强,向来是名列前茅,如今到了工作岗位,却和霍金童年一样,成为了被人嘲弄的对象。

霍金十二岁的时候,班里的两个孩子曾用一袋糖果来打赌,说他永远不能成才,带有讽刺意味的给他取了个爱因斯坦的绰号。

如今看来,这个绰号名副其实了。

刚过完21岁生日的霍金经过各种各样的检查,被确诊患上了“卢伽雷氏症”,即运动神经细胞萎缩症。

霍金被“宣判”只剩两年的生命。

那是在1963年。

非常搞笑的是今天已经是2o18年了。

时间总是会无情的走下去,说过的话已经不再重要,自己究竟过的如何,才是正道。

197o年,在学术上声誉日隆的霍金已无法自己走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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