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读书>言情总裁>奥洛帕战记>第六十四章 绝不杀害任何一位同伴

我叫爱德华·修米罗。我是一个已死之人,一只吸血鬼。

在还活着的时候,总是想象死后的世界会是怎样的;现在看来,似乎除了不能感觉到体温和没有痛觉之外,好像和活着没大多区别。哦,对了,我还必须时常吸食血液,因为奥兰多说过,血族的内脏已然石化,必须要用外来鲜血滋润,才能维持器官的正常动作,否则我就会变成风化的石头。

这就是不老不死吗?

因为我是夜行者,不能暴露在阳光之下,所以日间只能窝在奥兰多的城堡了。说起来,奥兰多的城堡原来位于海边的一处茂密的丛林中。奥兰多对我说,在他的那个时代,这里是一个繁荣的城邦,而这座城堡就是城邦的中心,后来由于恶魔入侵,城邦里的军民死的死、逃的逃,城邦就荒废了,城里的建筑物一幢接一幢地风化、倒塌,经过两百多年时间的侵蚀,渐渐变成了一片树林,只有这座城堡仍然屹立至今。

夜间,我到树林里四处走荡,发现有不少建筑物的遗迹。奥兰多说的话似乎是真的,至于他口中那座古代城邦是不是他的故乡,他却没有直接回应过。奥兰多说,在我们成为血族的一天,所有的事情都应该与身为人类时划清界线。包括名字也必须重新另取一个。奥兰多问我什么时候给自己取一个新名字。我断然拒绝了,因为我心中还对生前之事有所牵挂,不能说放下就放下。

奥兰多也没有强迫我,他说,这是每一个血族新成员必经的阶段。此外,新成员必经之事还有一件:那就是训练。奥兰多每天外面找些鸡、猪、狗之类的牲畜回来,让我吸食血液;虽然对于来自人类的吸血鬼而言,人类的血比起动物的血更能发挥自身的力量;但奥兰多说,刚刚成为血族的人,在对自己体内的力量还没有足够的控制能力之前,都不宜直接吸食人血,否则的话,很可能会被嗜血的本性控制自己,沦落成为祸人间的怪物。我理解奥兰多的担忧,血族之所以会声明狼籍,正是由于有那些未有足够的自控力就去吸食人血的家伙存在。

为此,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奥兰多把我的活动范围限制在城堡和树林附近,他教导我如何控制和使用血族的力量,如何自由操纵空间魔法。

就这样,一晃十年过去了。

一天,他把我叫到跟前,说:“想好了吗?你要取一个新名字。”

我摇头。

“看来你还有些往事未能放下,去完成它吧。”奥兰多看穿我的心思。

“你让我走?”

“我相信你一定会回来了。”

在奥兰多的应允之下,我离开了那个树林。

经过了这与世隔绝、消息不通的十年,树林外面的世界已经成为了一片乱世。

即使没有我的军队援救,帝都雷尔曼城之围也已成功解除,入侵的精灵几乎全部被杀死,但强大的修米罗帝国却陷入了另一场灾难之中。

我没有看错,蒙德里恩这小子的治国才能还不如他父亲尼禄大帝的十分之一,根本无法带领帝国回到原先的正轨上。在共同的敌人消失之后,所谓蒙德里恩大帝继承皇位的合法性受到质疑,战祸就在他和他的两名兄弟之间发生。曾经创造过无数辉煌的修米罗帝国爆发生了史无前例的空前内战,兵慌马乱、杀戮四起,分别效忠于三兄弟的军队在这片锦秀的国土上互相厮杀,交战的三大阵营势均力敌、互不相让,并且在若干年之后,最终将使得拥有400年历史的庞大帝国一分为三、寿终正寝。

不过,这一切已经与我无关。因为我生前已经将一辈子的光阴奉献给帝国了,死后没必要再为一个摇摇欲坠的帝国效命。我之所以要回到乱世之中,唯一的目的是为找一个男人。

由于我已熟练掌握了血族的空间魔法,要找一个人并不困难。

某天晚里,我在一家破落不堪的小酒馆,找到了这个穷困潦落、烂醉如泥、咳嗽不停的男人。他看起来远不只衰老十岁,我嗅到他的血液里散发出一股恶臭的味道,长年累月的酗酒,使得大量杂质酒精渗入五脏六腑,从肝脏开始,各个器官的主要机能已全面衰竭,看来离死期不远了,但在死之前,疾病会让他受尽折磨。

所谓的“圣殿骑士团军团长”只是一个华丽的谎言,中央教庭继续发挥他们过河拆桥、背信弃义的“优良”传统,在榨干了他所有的剩余价值之后,伍迪被无情地抛弃了。现在伍迪一无所有,唯一陪伴在他身边的,就只有那一柄由他亲手打造、专门用来杀死我的宝剑--“无尽的嗟叹”。

看得出来,伍迪非常珍视这柄剑。刚才在酒馆门口,有几个小混混盯上了这个骨瘦如柴、左摇右摆却带着剑的醉汉,想把他的剑抢了去换钱,伍迪拼死反抗。虽然他的身体状态已经无法重现他年轻时的威武雄姿,但从他刚才那种不要命的打法,可以看出他的确对剑很重视。

“哟!你来啦。”

这是我坐在伍迪旁边后,他见到我说的第一句话。对于一个本该死去的人,突然重新出现在他面前,伍迪并没有感到意外。也许是他认为这是在酒精的作用下产生的幻觉,又或者是他在梦中多次见到这样的景象,伍迪的反应就像是习已为常。

我端起酒与他对饮,就像在那过去的十几年时光里,咱们俩人经常做的那样。伍迪也以纯熟的动作与我碰杯。也许连他都分不清,自己眼前的到底是现实还是虚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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