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读书>玄幻奇幻>塔斯卡>第九章 神秘鬼独山

此时的天色竟然是白天了,他已经在下面闷了整整一个晚上了,刚一爬出来,他就哄地一声倒在了地上,再也动弹不得了。

他索性闭上眼睛,黑暗中一直惊恐地东张西望,瞳孔也无限地放大,现在到了外面,突然见到了白天的日光,让人很不适应,眼睛被刺得生疼,就只好这么躺着,躺了一会儿,他慢慢翻身爬起来,渐进地,眼睛也开始适应了,他看见自己身处在一片山窝窝里,不远处就是一座高山,身边都是看不见边的杂草和灌木,树林就在身后,数不清的蚊虫开始在身边飞舞,看来已经接近黄昏了,此时正是这些小东西出来活动的时候,老鼠们把窝安在这里,真是好地方,有蚊虫就会有吃蚊虫的小东西,像蟑螂、甲虫和蚂蚱什么的,老鼠就可以顺手牵羊了。

更何况周围还有这么茂密的灌木,上面的野果也是唾手可得的呀,一想到这里,他的肚子就一阵酸麻,是啊,自己猜是早就该进食的哪,感觉找,他想着就爬了起来,刚一站直就浑身发抖,左脚脚尖几乎粘不了地了,一股久违的痛感又隐隐约约地传来,原来自己开始还被一种不知名的毒虫子咬过呢,竟然差点忘了,再低头看看那只脚,好像那肿胀已经消失得差不多了,只是还有点疼,他不敢再此时检查伤口,只是抓紧时间,感觉去灌木丛里寻找着可吃的东西,到处扒着,找着,竟然也发现了些野果子,这些平常都是妈妈带着族人去摘的,现在是自己在这里荒郊野岭见不到一个族人的地方,吃着这些野果子,心中很不是滋味。

但这毕竟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再说想也已经没有意义了,他就疯狂地找着,找到就胡乱地塞进嘴里,同时双眼不停地到处观看着,他要趁着这短暂的黄昏好好观察一下地形,寻找合适的藏身之所,最后还要看看哪里能找到更多的食物。

就这样,奇得到了短时的休整,但也很潦草,他在天完全黑下来以前,再一次查看了伤口,又包扎了一下,还好的是,那条腿已经感觉很轻松了,脚心的地方还是有点疼痛和酸麻,但是红绫子有的是,他这回又加上了自己的口水,应该会更有用。身上的衣物全撕扯完了,他找了些新树皮,给自己捆扎了一个皮裙子,就用那条牛筋串成蜥蜴骨头做为皮带,使劲地扎进了腰里。野果子也不知道吃了多少,吃得他都快吐了,但是他还是得多吃,这是两三天的空腹以来第一次进食,好在果子很绵软,不只含水分也有很厚实的果肉,他吃了个饱,还摘了一些用树叶裹了揣在怀里。

往前面走就是那座山,回去就是刚才的树林,左右两边是连绵的山势和丛林灌木,他看不出有什么具体的目标,而身后他是打死也不想回去了,那是九死一生啊,刚刚逃出来,怎么可能回去?

那就只能往前面去了,先走走看,那山在逐渐昏暗下来的天色里看不出是哪一座,只能先这么走着,到了明天自然能看清了。

当然这也是妄想了,这些山奇他们是从来没有可能全部认出来的,因为实在是太多了,一座连着一座,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他和他的父亲以及其他族人每年都是绕着这些数不清的大山来来回回地迁徙,哪里有食物就迁到哪里,哪里能避开风寒雨雪就到哪里,这么多年也见识过不少这里的山了,奇总觉得自己还是那个曾经的英雄小猎手,是大山熟悉的朋友,所以他想,等着吧,等着我,我会咬牙坚持下来的,我要继续在这里生活下去,不管再遇到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都不怕,只要我还活着,就不会被任何东西吓倒,我终将还是这里的主人,因为这里曾是我的家。

落入群山的好处就是层叠交错的山体到处都可以成为隐秘地点,在这样的环境里,一个人想要隐蔽自己的行踪还是很容易的,当然他最好具备一些优良的丛林生存经验,这样会更加有把握。

奇小心地翻越着这些连绵不绝的山脉,穿过一片又一片林间地带,能找到的食物五花八门,有时候也许还能碰上倒霉的野兔子、山鸡什么的,他已经学会了怎么生起一团火来,那是从长老们那里看会的,先把一段比较坚硬的树枝磨尖,然后再找一块干硬的树干上,双手掌心夹住树枝,用它的尖使劲地在干木头上钻孔,钻的速度和力道最关键,掌握好了就能在飞快旋转着的树枝尖与干木头之间产生出一点火星来,这时候把些干枯的细碎茅草盖在火星上面,从草堆的下面慢慢地吹气,很快一小团火苗就会在茅草间燃烧起来。

那是这几天以来第一次吃到熟的食物,奇迫不及待地狼吞虎咽着,他必须好好补充一下体力了,虽然他的身体素质非常好,遗传了最强壮的基因,但自从家园遭到侵袭,族人踏上逃亡之旅的时候起,他的身体就一直处于匮乏的状态,还要不时面对亲人一个个消失离去的痛苦,而他还是一个不足十岁的孩子,却不得不承受这一切了。

夜里的寒意很浓,但奇却不敢让火焰燃烧得太久,只接触了一种树桩子一样诡异的不明生物就已经让他心生恐惧了,那东西的表现虽说还不是很明朗,但是它好像本能地对热源很敏感,而对阴冷潮湿却不是很容易辨识,自己还不就是靠着涂得满身湿漉漉滑腻腻的苔藓才侥幸逃过它的绞杀的吗?所以绝对不能烧太久,吃完东西他就会马上熄灭余火,将灰烬都反复踏平盖上泥土,这才转身离开,再去找个地方藏身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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