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护犊地拉梅若上车,然后对祝允明说:“这位同学,先不说你们还小,不适合谈恋爱,就算将来想追女孩子,也得注意方式方法,不能在大街上动手动脚。天不早了,早点回家吧。”

“哎!……”

眼睁睁地看着车子扬长而去,祝允明气的直跺脚。姓季的都不是好东西,郝梅若又不是他季家的人,管什么闲事?!

车里,梅若看着被远远甩在身后的人,别提有多解气了。随即,她忙向季父解释:“季叔叔,你误会了,他不是要追我,而是……故意让人难堪!他这人有恶根性,最喜欢捉弄人、欺负人。幸亏他早就转学了。”

“这样啊,我明白了。”

季父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他也青春年少过,当然明白小男生的心思。

梅若以为他的明白与她的理解一样,心里松了口气,“对了,季叔叔,您和赵伯伯刚出差回来吗?”

问这话的时候,她有些敬畏地瞥了赵父一眼。

“嗯,去外地开会了。”

季杰简单答道。他话刚落音,一直没说话的赵牧突然开口了,“你那同学姓祝?他父亲叫什么?”

梅若没想到赵父会主动跟她说话,有些受宠若惊,随即又懊恼起来:她答不上赵父的问题。

“祝允明的爸爸……额……我不知道祝伯伯的名字。他几年前就调去市了,一家都迁了去……”随即,她又弥补地说,“文轩可能知道,或者……对了,我们班的隋义肯定知道,他和祝允明关系特好。要不要我回头问问?”

“不用。”

赵父丢给她两个字,没再说什么。梅若保持着干笑的表情,悻悻地“哦”了一声。

很快,车子拐进东西区之间的那条道。梅若忙说:“我就在前面的广场下吧。”

季父:“不去我家玩一会?”

“很晚了,明天再去吧,谢谢季叔叔……谢谢赵伯伯。”

季父也没勉强,让司机在随园西区门口停车,放梅若下去。

梅若道了别,正要走,听见季父说:“晚饭少吃点,我带了些新疆特产,待会让文轩给你送点过去。”

除了由衷的谢谢,梅若不知道还能说什么,只心房泛潮地看着车子远去。

如果她的父亲有季叔叔一半,不,哪怕是十分之一的温和、慈爱,她就心满意足了。

当晚,季文轩果然带着自家的佣人,给郝家送了一筐新疆特产,有无花果、巴旦杏、夏威夷果等干果,也有哈密瓜、库尔勒香梨等新鲜水果。

在季大公子面前,郝父、郝母自然是一副热情、讨好的面孔。梅若显然对那些诱人的特产更感兴趣,只是,没等她解馋,季大公子已经不客气拖着她去了她的房间,说要跟她讨论一道物理题。

三句两句讨论完所谓的物理难题,梅若一心向往着客厅里的吃的,季文轩却叫住她说:“下午祝允明找你了?”

提到这个人,梅若像被戳破的气球,“别提了,居然在学校碰到他了!……你怎么知道?季叔叔说的?”

季文轩没回答她的问题,只问:“他跟你说什么了?”

“这种人能有几句正常话?估计是隋义没时间陪他,他无聊至极,所以拿我当消遣呗。”梅若皱着眉说。

见她提到祝允明时、脸上只有不耐和愤懑,季文轩心情大好地附和:“这人就是无聊。”

“是啊。不提这种扫兴的人了,去客厅吧!”

去客厅吃东西吧,她都闻到哈密瓜的味道了。

“等等,这串玉手链给你……”季文轩拿出一条和田玉手链,“我爸带回来的,一共两条,我妈一条,这条给你。”

略一顿,他有些急切地补充了一句,“我爸让我……给你的。我是男的,用不上。”

这是一串由十八罗汉组成的玉手链,每块玉石的大小、色泽几乎一样,上面刻的罗汉脸却神态各异、栩栩如生。

梅若不懂玉石贵贱,只当这也是季父顺便带回来的新疆特产之一,因此欣喜地问:“季叔叔给我买的?”

季文轩闷声“嗯”了一下,然后说:“你戴上试试。”

十八块小指头大的和田玉,用大红的丝线编在一起,戴在梅若纤细的手腕上漂亮是漂亮,但明显有些松垮。她既遗憾又不舍地说:“好像大了。敏敏戴一定合适,她手腕粗一些。”

季文轩掐了掐她的手腕,拧着眉不耐地说:“你的饭都吃到哪去了?手腕跟鸡脚似的!”

“哎,你轻点!”毕竟大了,梅若有些不自在地抽回自己的手,反驳说,“这不是胖瘦问题,是骨架问题。”

大概是小时候营养不良,她虽然不矮,但完全没有遗传到父母的大体格。

说话间,她摘下和田玉手链,递还给季文轩,“还是给敏敏吧,她戴肯定合适。”

季文轩真想照着她脑门拍一板子。他咬了咬牙说:“她又不缺这些。手腕不行就戴脚脖子上。”

“戴、戴脚上?”梅若张圆了嘴。

“对,试试看。”

季文轩说着,将她按在床边坐下。梅若忙说:“我自己来吧。”

别说,这手链戴在她脚脖子上正合适。大红的丝线,晶莹剔透的玉质,更衬得她玉

足纤纤、肤如白雪,把季文轩眼都看直了。

他突然有点理解,为什么会有“恋足癖”这个词了。

梅若躬身瞅着自己的脚,犹豫地说:“戴脚上好吗?有点糟蹋东西……”

“怎么不行?现在流行戴脚链呢!


状态提示:第292章 赌气--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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