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读书>军事历史>炎黄之小兵传奇>第一七三章 我恨小白脸!

先不提因为雷仁的冲动行为,在6分区机关里掀起了怎样的惊涛骇浪,回过头来说说咱们的主人公。

雷仁这次确实是怒发冲冠,全身热血直冲头顶,把一双瞳孔染得通红,那模样就如同第一次抱着林佩儿时一样。哼,自己早就说过,对于佩儿,自己宁可放弃全天下,也绝不放弃她!以为偷走一个打火机就能让自己死心?做你娘的春秋大梦!

那个什么林军长,处好了老子给佩儿面子,叫你一声岳父;敢给老子甩脸色,我认识你是哪只王八下出来的蛋?还告到八路军总部去,你这老货脑子给驴踢了吧。连伟大领袖都曾经说过: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谁也管不了!更何况自己这里还是自由恋爱两情相悦?

这丫的真要不肯把佩儿嫁给我,大不了我就跑到重庆去,把佩儿偷出来远走天涯。当然了,最好是能够一起回到雷仙镇,种两亩薄地生几个娃,自然,那得在打走日本鬼子以后。

家驹那傻孩子呀,这次被吓哭了吧……活该!谁叫你蠢到家了被小白脸拿来当枪使,不收拾你一通,仁哥的老脸往哪搁?还有那个小白脸,自己当然知道他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6分区,也是为了自己好,可谁给你的权利,敢来动老子的奶酪?

他们都是自己的革命同志,人太熟了不好下毒手。可对马得草嘛……老子这次不活活扒了你的皮,从此我就跟你姓!不对,不对不对不对,就老马那怂货,敢偷我的东西?后面定是有人指使,而且那人来头很大,至少比他这个营长官要大。

难道说,是岳父老子派来的人?不会吧,我又没把他女儿肚子给搞大,他不会千里迢迢兴师动众来找我的麻烦。那就只能是找丁洋了,以他区区一个117旅旅长的身份,在林军座跟前,怕是连只猴崽子都算不上。嗯,肯定是这样!管他娘的,敢偷老子的东西,这次不管来的是谁,决计不能放过!

一路疾行,朦朦胧胧中,前方伊川镇在望。一个多月前就来过一次,雷仁自然是轻车熟路,三拐两拐就到了营部后院的小门前。刚要纵身翻墙而入,忽又停了下来,踟躇了一下。

不管怎么说,以我堂堂雷司令的身份,干这种偷鸡摸狗的勾搭,总归是大失面子的事情。虽说自己大声嚷嚷已经退党离职,可那都是哄鬼的话,只是怕给6分区惹去天大的麻烦。只要他们把这个消息散播出去,老子就算在外面杀人放火,也跟共产党全无半点关系。嗯,就是这样!

俗话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任雷大仙千算万算,却是全然没有想到那边竟然封锁了消息。好吧,总算是错有错着,雷大仙的蒙面行为无意当中又帮了自己一次。

把插在腰后的两支盒子炮正了正位置,雷仁抽出一块大黑布,连头带脸一起蒙个结结实实,只露出两只通红的眼睛。后退一小段距离,助跑几步后飞身一跃,噌地上了墙头。没有片刻停留,随即双手扳住墙头,一个铁板桥轻轻落地,竟似蜻蜓点在了荷叶上,没有激起丝毫涟漪。

上次来时,这里的地形就已经被雷仁牢牢记在了心里。此刻在脑海中仔细又过了一遍,沿着墙根的阴影,猫腰往马得草卧室所在的地方潜去。动作得快点了,天际已经开始发白,眼见马上就要天亮,大白天穿一身夜行衣出来做贼,怕不得笑掉人家的大牙?那也太不专业了。

其实,最好的时机应该是在今天晚上再来,可丢了自己最最心爱的定情信物,雷仁哪还能静下心来等上一整天?最怕就是来人在白天就把东西带走,那自己可就抓瞎了,茫茫人海上哪去找人家?到时候就算想哭都找不到坟头。

超过一米八的魁梧身量,偏却如一只狸猫般轻盈矫捷,没有发出丝毫声响,轻易就躲过了巡夜的哨兵,潜到了上次一吻定情的小楼旁。看了一眼那鲜艳的红梅,雷仁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那张倾世容颜,心中一暖。随即赶紧甩了甩头,想什么呢,现在可不是发春的时候!

路过厨房,雷仁从窗口一跃,轻盈地翻了进去。嗯,敢偷老子的宝贝,不剁掉你的爪子,丫的也不会知道马王爷到底长了几只眼!径直走到案板旁,从刀架上抽出一把剔骨刀插在了绑腿的缝隙上,临出去时还顺手从灶上的蒸笼里摸出两个馒头,塞进了怀里充当回去时候的早饭。对于吃货来说,进了厨房不顺手带走点吃的,连老天爷都不会原谅自己!

一路无惊无险来到主宅的大卧室旁,此刻天色已经开始放明。得快点了,只要从马得草那里知道了打火机放在什么地方,自己就直接摸进去,拿回自己的东西,顺带着把那个无耻的蟊贼狠狠教训一顿,大功告成打道回府。在雷仁心里,偷自己东西的不是陈家驹,而是在背后指使的那个无耻小人。

雷仁抽出绑腿里的剔骨刀,轻手轻脚把窗户上的插销拨开,一掀窗子就窜了进去。落地后蹲了下来,仔细倾听着屋里的动静。屋里睡觉前肯定烧着碳盆,虽然一夜时间过去,依旧还很温暖。

这个老马,还真是会享受。仁哥在心里暗赞了一声,随即起身往传出轻微鼾声的卧室内走去。只见床上的被褥隆起来一大团,嘿嘿,一个人怎么可能有这么肥大的体形,分明就是一对狗男女紧紧搂在了一起。唉,老马呀,哥也不想惊扰你的美梦,只是你实在是不该拿原本就不属于你的东西呀……

离床还有三米时,雷仁猛地顿住,仿似中了定身咒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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