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时间会对某些人温柔以待,那么傅之行绝对是被温柔对待的那个,十年的时间,他只是退去了少年的青涩与稚气,他不再是以前那个温柔阳光的大哥哥,他变的阴冷而淡漠,变的喜怒无常,变的不近人情,但他的容貌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岁月在他的脸上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他依旧俊美,而且魅力无限,依旧让人看一眼就会脸红心跳,言欢总在心底叹息,他真的是妖孽。
同样被温柔对待的还有周亭亭,十年过去,她如今六十岁了,一如言欢当年初见她时,她依旧优雅大方,面色姣好,眉眼精致,不知道的都以为她只有四十出头,她依旧是言欢记忆中的那个优雅美丽的周妈妈,一点都没变。
可是,眼前这个女人,十年过去,她已经完全变了。
若不是那双眼睛,若不是傅之行叫她情姐,言欢几乎认不出眼前站着的这个女人,会是十年前那个艳压群芳的京都第一美人。
钟情第一眼就注意到了站在傅之行身边的言欢,她原本充满凉意的眸子亮了亮,问他:“这就是你谈的那个女朋友?”
傅之行道:“已经结婚了。”
言欢诧异的看他一眼,没想到他会当着钟情的面直接承认。
钟情好似十分高兴,拉着他们二人的手进了屋。
屋子里一股浓郁的潮气,似乎还带着淡淡的下水沟里的臭味,言欢的视线在屋子里扫了一圈,发现屋内就只有一张床,一张茶几,茶几上放了一台笔记本,另外还有一个小衣柜,除此以外再没什么家具。而她的行李箱就放在地上,有几件衣服散落在地上,还有吃过的方便面盒子,纸杯以及一些被撕碎的白纸,零零落落的散落在屋子的每个角落。
傅之行的眉头紧紧蹙了起来,语气也变的有些愤怒。
“一会收拾一下,马上离开这里!”
钟情看他生气的样子竟然笑了笑,“阿宁,别那么凶嘛,小心把你老婆吓到。”说着,她歪头看向言欢,“小姑娘多大了?看起来很小的样子。”
言欢看着她的脸:“姐姐,我已经二十二了。”
钟情笑了笑,“二十二?那比阿宁小十岁呢。”她走去给他们两人倒了两杯水,她的房间里没有水杯,她拿了两个纸杯递给他们,傅之行没接,言欢接过来喝了一口。
水很涩,有一股淡淡的怪味。
言欢知道,在这种地方居住,是喝不上好水的。
傅之行走过去,将都上的行李箱收好,二话不说拉着她往外走。
钟情被他拉的差点摔在地上,言欢赶紧过去将她扶住,同时冲傅之行喊道:“你别这样。”
傅之行冲她道:“大人说话小孩子别插手,到一边乖乖呆着。”
言欢无奈道:“你总要问问她的意思吧?”
傅之行看向钟情:“马上和我离开这里。”
钟情摇头:“阿宁,我就要住在这里。”
傅之行脸色一沉,冰冷开口:“钟情,你告诉我,你为什么回来?你当初走的时候不是说再也不回来了吗?这算什么?十年了你回来了,还这么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你还想复出?就你现在这副样子会被网上那群键盘侠喷死!”
钟情坐在了地上,她冲傅之行问道:“有烟吗?”
傅之行脸色愈发的冰冷,眼底也没了温度:“行啊,抽烟也学会了。”
钟情又笑了笑:“不给就算了。”然后她双手环住自己的双腿,过了好久,她才抬头重新看向傅之行。
“阿宁,你哥死前的一个月来英国找过我。”
傅之行神情一震,“你说什么?”
钟情灰败的脸色显出几分痛苦,她使劲揪着自己的头发,喃喃着:“可是我前几天才刚刚知道,我才知道····”
傅之行大步朝她走过去,单膝跪在她身前:“情姐,你说明白一些,我哥什么时候去找的你?”
钟情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看着眼前这张与记忆里的那个男人相似的脸庞,神色凄凉而哀痛:“十年前的平安夜,他来我在英国寄宿的地方找我,那个时候我已经搬离了那里,去了下面的一个小镇,他在那里等了我两天,始终没等到我回来····他走前,给我留了一封信,他说等他办完手头上的事就会来英国看我,然后永远不会再离开我,他把这封信交给了汤姆大叔,让他交给我,可惜···十年里我再没回去那里。”
说到这里,钟情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直到前几天我去爱丁堡,经过那个小镇,想着回去看一看汤姆大叔,然后····然后汤姆大叔把他留下的信给我看,我才知道····”
“十年前他和陈意结婚,两人还有了孩子,那个时候我万年俱灰,断了和过去的所有联系,我从没有想过他还会来找我,我从没敢想过····如果早知道···早知道的话,我会一直等在那里,绝对不会离开半步,那么最后···是不是就不会是现在的这个结局了?”
钟情痛苦的用手遮住自己的眼睛,眼泪却顺着她的手指缝往下滴落,傅之行将她的手强行从她眼睛上拿下来,然后直视她的双眸。
“钟情,你想一鲜墙陈意名门正娶的娶回傅家的,而且当时小宝已经八岁了,他们是未婚先孕,他和陈意早就认识了,如果往前推算,陈意是在她二十岁那年就怀了小宝,也就是说,我哥是在与你交往的同时,劈腿了陈意,这样的男人你还要对他念念不忘吗?他值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