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读书>青春校园>不死之物>第214章 收徒

因为这点生理瑕疵,他在四岁那年,母亲给他生了个健康的弟弟之后,便被他亲生父亲带到几十里外的一处城镇,遗弃了。

宿月之所以发现他,是因为他半个月前在都城外的一处密林里打猎野兔,却不小心被猎人们设置的兽夹陷阱给夹伤了脚背。

他年纪小,又没钱,一直以来都靠乞讨和打猎饱腹,脚受伤了,他没钱医治,便在都城的大街上爬行乞讨。

此时正值八月,天气如此炎热,没有经过处理的脚背流着腥臭的脓血。

要不是被恰巧路过的宿月发现,他这只原本健全的脚,很可能会彻底坏死,烂掉。

宿月将纱布打开后,发现伤口处的脓血已经完全没有了,但被刀子割去腐肉的伤口,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彻底长好。

没有爹娘的小孩子都很勇敢,宿月还记得自己用酒精消过毒,用火焰炙烤过的医刀,切下他脚背上已经烂掉的一块儿腐肉时,这孩子当时浑身战栗,死死咬着嘴唇,却一声痛也不叫出来时的坚强和勇敢。

让身为一个医者,见惯了生离死别,见惯了比这还严重还可怕伤口的宿月,也不禁为之震撼和动容。

“伤口恢复的很好,想必不到一个月,伤口就能彻底愈合了。”宿月一边说着,一边帮小虎重新绑好纱布。

上面的药一看就是刘叔早上刚换过的,因此他并没有再为小虎换药。

刘叔做事,一向深得宿月的心,不然也不会把他派来这里做事,还给了他比在自己家里更加丰厚的报酬。

“宿月哥哥。”门外的辛瑶听到一个怯怯的小男孩儿声音突然响起。

“什么事,小意?”

“秋水先生最近教了我们一些字,你可以来看看我写的好不好吗?”

秋水先生是宿月给这些孩子们请的教书先生,虽然他们从前是被人抛弃的流浪儿,可是既然来到了幸福之家这个大家庭,宿月希望他们可以识文断字,为长大后谋得一计之长。

他可以无条件的供养他们到成年,但成年之后,他们要独立生活,靠自己的双手和知识去养活自己。

至于这些无家可归的贫寡老人,幸福之家就是他们颐养天年的最后一处乐园,刘叔会为他们养老,而这里的孩子会为他们送忠。

让他们可以在离开人世之前,获得最后一丝家人以外的温暖。

宿月被小意牵着手来到庭院的其中一间屋子里,屋子里有上下八个床位,空间虽然不是很大,却半点凌乱都没有,既干净又温馨。

小意将桌上的宣纸拿给宿月看,宿月轻轻读着纸上的四句小诗:“医者有仁心,慈悲济世人,悬壶轻己利,德品胜黄金。”

这四句诗是用瘦金体写的,看的出写字的人着实下了番苦功,下笔遒劲有力,金钩铁划、骨气洞达,字写的明明像个性格坚韧的小男子汉,但写字的人却偏生性格胆小怯懦,与他的字完全相反。

宿月知道这个名叫小意的孩子性格为何如此,因此也十分为他感到痛心。

小意身上并没有任何的残疾,不仅如此,他反而五官出挑,极为俊秀。

他原本是浥城一户平民百姓家的孩子,因为模样生的好看,和父母在街上闲逛的时候,被一个专门有着豢养孪童癖好的天枢贵族看中。

大多数人可能只听说过当街强抢民女的庸俗桥段,应该没人听到当街强抢良家少年的奇闻吧?

在这里的孩子,每一个人都有着不幸的童年或悲惨的过去。

那个贵族虽然后来被宿月以天枢世子的身份惩治了,但小意却也已经被虐待的身心受创,伤痕累累,尤其是父母因他而死。

从此他见人就躲,夜里连觉都不敢睡,生怕睡着以后,就会梦到那个肥胖如猪的贵族,虐待他时令人作呕的恶心样子。

宿月读完这首赞颂大夫的诗句以后,眸子里满是温暖的笑意,“字写的不错,比我十三岁时写的可是好多了,这首诗,是秋水老师教给你的吗?”

小意摇了摇头,生怯怯的说道:“不是,是我自己想出来的。”

“是吗?那我们小意还真是文笔卓然,才华横溢。”宿月诚挚的赞美道。

小意被宿月夸奖后,羞涩的笑了,看着眼前温文尔雅的宿月,他的脸上有着明显的崇拜和尊敬,“宿月哥哥是医者仁心,救苦救难的活神仙,等我长大以后,也要像宿月哥哥一样,做个有好生之德,慈悲心肠,悬壶济世的大夫。”

宿月的眼中有一丝惊喜,因此这一刻,他临时做一个决定:“有志气,既然你有做大夫的志向,那么从今天后,我将亲自培养你,不过,学医很苦,你不怕吃苦吗?”

小意难以置信的说道:“不怕,多苦我都不怕,宿月哥哥真的要收我为徒,教我行医救人的本领吗?”

“嗯,虽然你现在这个年纪学医有点晚了些,但只要你有横心,二十岁以后,还是可以在医馆行医坐诊的。”

小意好奇的说道:“宿月哥哥,你说我二十可以行医坐诊,可是你今年看起来年纪也不大啊。”

宿月淡然一笑,“我今年刚好成年,但我三岁起,就已经跟着外祖父学医识药了。”

小意感叹道:“怪不得宿月哥哥年纪轻轻就可以入御医院。”

两人从房里出来后,宿月和刘叔细细叮嘱了几句,不像往日一样久留,便带着已经打包好行李的小意,和车夫一起向大门口走去。

今日他虽休假,可前日夜里他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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