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急火燎的从蓝州市赶去洲洲小岛,明进可谓是马不停蹄,就差投个胎了。

赵斌边打瞌睡,边开车,边不忘抽空问道:“你确定,那丫头回来了吗?啊…啊…”

“大概,吧…”说得心虚,他自己都没办法确定。

整整十年,三千多个日日夜夜,已然不知有多少虚假消息传回,让他们空欢喜一场。

因此,现在的赵斌半分期待没有,反而深深的怀疑,毕竟受骗次数多了,激情也变成倦怠了。

“唉,不过是教过一年的小学生而已,你丫跟念闺女似的想了一年,蠢不蠢?”呵欠打的流眼泪了,赵斌的眼神却是意味深长。

明进单手撑脑,望着窗外,凉凉道:“就好像某人没有像念小情人一样,念十年似的。”

跑车一个急转弯,在安静的小岛夜空,开启了第一道有声音的嘶吼。

林仙儿,芳龄22,刚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小实习生一枚,面容姣好,性格温顺,是个软萌软萌的和善妹子,人缘爆表,基本见过她的,没有不想保护的。

然而这样的一个可人妹子,此时此刻,单膝跪地,竖指向天,恨恨发誓中——“潇潇,我也是为你好,你都回来这么久了,却一点也不想见人,简直把自己过成鸵鸟了!这样是不行,没有人气怎么能算人?所以一会明老师来了以后,你可千万下手轻点,只求留个全尸给我,能躺着进墓地就行。”为自己祈祷中。

“嗯…”身后之人,莞尔一笑,眉头一皱,轻轻合上门,差一点点,她就要关爱智障了。

在她眼里,林仙儿可谓是另一种意义上得宝藏女孩啊。

全过程四个小时的路程,在赵斌的被迫疯狂飙车下,压缩到了两个小时,然而即使是这样拼命的火急火燎赶来,却还是扑了个空。

打开房门,空空如也。

林仙儿脑袋一歪,蹙眉道道:“唉呀!又让她跑了。”

赵斌看着明进,脸上的失望之情,掩藏不住,双眸亦是伤心垂下。

“唉…”鬼特么知道小丫头心里长什么,避而不见。

大晚上的,恒潇潇身着运动服,出来跑步,一跑就是三个小时,直到蚊子多得能把她当场抬走的地步,才惺惺停下脚步,晃悠到小卖部,投宿去了。

小卖部的老板见到她,别说有多激动了,根本就是口齿不清,无与伦比了,十年未见的人突然出现在眼前,换谁皆是如此。

说明来意,老板一口答应,他俩什么关系啊,莫说是投宿一夜,就算是投宿一辈子,给他做孙媳妇,那都是极好的!

咳咳,好吧,脑补的有点多了…

(洲洲小岛,因为上个年代的计划生育,导致了现在的男多女少)

时值盛夏,什么床单被套都不用,只需一台风扇,一盘蚊香,就能度过漫长夜晚。

点点蚊香之际,老板又晃晃悠悠来到恒潇潇面前,漫不经心的问道:“什么时候回来的?”

“大概,十天了吧…”

“哦哦哦,那时日也不少了,怎么今儿个才想起来到我这溜达溜达?”

“刚回来,事多嘛…”

“嗯…那你,回家了吗?”

手一顿,打火机熄灭,这才是老板问话关心的重点啊。

“呵…这个问题,孙爷爷你不是早就知道了吗?”何必如此明知故问?

五瓦节能灯的客厅,让亮度变得有些灰蒙,压抑,两个成年人直击心灵的对话,更是让这气氛,变得微妙起来。

“可是你奶奶,她在满世界的找你。”

“就说你没见过我,完美回避。”

老板点点头,达成共识。

恒潇潇与恒家有着很严重的内部矛盾,这是洲洲小岛所有人都知道的公开秘密,然而知道矛盾源头的却也不过才两人,老板就是其中之一。

也因此,从孩童时期开始,恒潇潇便被村内得所谓大人,冠上各种各样的标签——不孝女,白眼狼,混账孩子,没大没小,嘴不怂,疯丫头,烂泥扶不上墙……

不过她本人,似乎没在意过。

在小卖部老板家浪了一天,顺便蹭了一天的饭,面上虽有点不好意思,但架不住老板的盛情邀请以及肚子饿,因此也就不咸不淡的蹭了。

其实老板的那点小九九,恒潇潇不知道别人还不知道嘛,就是想趁机拐个孙媳妇回家,但考虑到她刚回来不久,可能还不适应老家的追命夺魂式催婚,因此,想了又想,还是别说吧,容易把人小姑娘吓着。

到夜,老板拿来一盘蚊香,意思很明显了——要睡觉了吗?

连连摆手,不用不用,这酷暑盛夏,一天不洗澡准发臭无遗。

算算时间,一夜加一天,差不多也该走了吧…

嗯…

慢悠悠得回去,一边祈祷明进不在,一边思考着,一会该怎么锤林仙儿,才能保全她的全尸。

好不容易,磨蹭到家门口,看看手机,微微咋舌,十点了,半小时的路程,她在路上磨了三小时。

“潇潇,你可算回来了!去哪了,是不是去镇上了?”林仙儿在她身边转悠半天,左看右看,就好像再看三岁孩童一般,眼神尽是紧张不安,生怕恒潇潇磕着碰着哪一样。

恒潇潇眼神一瞥,微微有些迷茫,对方的关心她能感受到,然而这并不能代替她一会要挨的揍。

洗澡睡觉,困死了,过去十年间的无限透支,让这个年轻气盛的小丫头,已有肾虚之症。

推开房门的刹那,林仙儿退避三舍,远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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