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陈白羽剥了一把‘鸡嘴’后,李天朗拍拍手,擦干净手,然后拿过放在旁边的吉他,试试音。

“想听什么?”李天朗随手的弹了弹。最近很忙,已经很久没碰了,感觉手艺有些生疏。

吉他还是当初他在京都大学进修的时候,跟宿舍的一个舍友学习的。这个舍友明明就是理科才子,却想要去酒吧驻唱,混娱乐圈。

李天朗因为陈白羽会钢琴,所以干脆就跟舍友学习吉他。当然,他的天赋有限,音乐感也有限。

学习了很长时间,才勉强找到感觉。

说真的,有些紧张呢。

毕竟,他还是第一次在陈白羽面前弹。

“喜欢听什么?最近的流行歌?”最近的流行歌应该都和那个什么花园有关吧?那个f4还是f来着?

陈白羽想了想,摇摇头,“不知道耶。你随便弹吧。”陈白羽疑惑,“所有的歌都能用吉他弹出来吗?”

陈白羽对吉他不了解。她高二的时候,前面桌的男生好像也在学习吉他,不过是自学。

所以,感觉音永远不在线上。

“我弹了哦。”

“嗯。我期待,很期待。”陈白羽一边吃着‘鸡嘴’一边看着李天朗,然后笑了起来,“我记得你小时候很喜欢唱谭咏麟和的歌。”

陈白羽记得小时候,李天朗和四哥常唱《红日》。在田里干活的时候,明明已经累得半死了,他们竟然还有力气唱《红日》。

每每这时,阿公就骂,“有这个力气,还不如快点干活。”

李天朗慢慢勾起嘴角,“你四哥喜欢《红日》。”陈白羽才不相信呢。陈辉年应该更喜欢流行歌,喜欢四大天王。

李天朗想了想,给陈白羽唱《花房姑娘》、《灰姑娘》。就在陈白羽以为李天朗还要唱《有一个姑娘》的时候,李天朗唱了《当狼爱上羊》

“没想到你还有这一手。”陈白羽歪着头看向李天朗,然后笑了起来,眉眼弯弯的,眼睛里带着光亮,好像在看自己的偶像。

“我以为你会唱《咱当兵的人》或者是《橄榄树》呢。”或者是最近天天听的《财神到》和《迎春花》?

哈哈。

过年了,村委会的广播天天播放这种充满了新年喜庆的歌,其中《财神到》和《迎春花》是每天必播。

村里的老人小孩子一个个都会唱。

很多不会粤语的游客听了后,感觉朗朗上口也跟着唱。跟着粤语流行歌学粤语是最快的。

“我听喜欢《灰姑娘》的。”当然,《花房姑娘》也不错。这两首歌被后世的人翻唱了n次。

特别是那个很出名的叫《歌手》的综艺节目,几乎每季都有人翻唱。

李天朗摸摸陈白羽的头发,“接下来这首歌,才是我最想唱给你听的。”李天朗看着陈白羽,认真而有专一,然后慢慢响起《明天我要嫁给你》的旋律。

陈白羽看着李天朗的眼睛,突然的有点小羞涩,心跳过快。

这应该就是浪漫吧?

这应该就是心动的感觉吧?

陈白羽定定的看着李天朗,完全忘记了周围的人,好像世间静止了,她的眼里只有李天朗一个人。

其实,李天朗的吉他弹得不好,很多时候都走音了。当然,唱得也不好,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来。

但陈白羽却觉得他唱歌最好听,比很多歌星还要好听。

因为这是唱给她一个人听的。

李天朗目光温柔的看着陈白羽,眼里、心里全部都是她。旁边火光盈盈,增添了几分不真实的浪漫感。

一曲完。

李天朗放下吉他,从衣兜里掏出一枚戒指。没有戒指盒,就是一枚简简单单的银戒指。

不是铂金也没有钻石,上面只有朵小小的杜鹃花。

李天朗当着一群兄弟的面想要单膝跪下,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紧张了,直接双腿跪下。

“快起来。”陈白羽赶紧把李天朗扯起来。

单膝是求婚,双膝是上坟啊。

陈白羽都想要踹他两脚了,关键时候掉链子。

“太紧张。”李天朗不少意思的笑了笑,拉着陈白羽的手,在她的小尾指上捏了捏。

陈白羽噗嗤的笑了出来,“第一次是彩排,不算数,再来。”

看陈白羽笑,李天朗也跟着笑,“好。”

李天朗单膝跪下认真而有严肃,,“陈白羽,你愿意嫁给我吗?”

陈白羽歪着头,“我考虑考虑?”

“考虑一秒钟?”

“嗯。一秒钟。”然后笑着伸出手,“愿意。”这两个字说出来,眼眶瞬间发红。

心里莫名的有些激动,有些不受控制的乱跳。

“愿意。”

这两个字有千斤重。

陈白羽摸摸手指上的戒指,“你自己打的?”这戒指看起来很简单,应该不是买的。

“嗯。喜欢吗?”

“喜欢。”陈白羽看着戒指上的杜鹃花,很喜欢。

“好。”大家纷纷鼓掌,“恭喜,老大终于要结婚了。祝老大和老板早生贵子。”

才刚求婚就早生贵子了?

“这句话,还是留着结婚的时候说吧。”真的,有些不适应。这种突然从宝宝变成大人的错觉,真的有些陌生。

“谢谢你们。”陈白羽转了转手上的戒指,看向李天朗,目光闪烁着光,如星辰如大海。

李天朗搂着陈白羽,把手放在嘴巴里吹个口哨。农场果园里的八只狗,也是退五军犬两脚立地,捧着花,排着队走过来。


状态提示:406,求婚--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