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读书>恐怖悬疑>寻龙盗墓>第一章 异血

背上弯刀的弧线,

是我来时摘下的月牙,

凛冽锋刃的危险,

是我坚定的信念。

骆驼曾饮水在沙漠那边,

我亦向青铜树许过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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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华闪烁在指尖,

要洗净浊世的罪愆。

斗篷下跳跃着明暗的脸,

一半冰冷一半是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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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走的轨迹,

东归经天,

划破苍穹,

落在山巅。

这天地只余我,

生灭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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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医院做了检查,医生说我身体很棒,没什么毛病,我只好相信,但事关健康,心里还是有点忐忑。不过终究我不是那种太怕死的人,大大咧咧的也没空去多想这破事儿,倒是看着胡子被截肢的断臂,心里很不是滋味,有点想哭。

等了很久,胡子才从手术后的昏睡中醒过来,睁眼见到我们就笑了笑,随后他发现自己少了一只手,表情僵硬了几秒,随即开玩笑道:“看来我是要金盆洗手,提前退休啰。

东海赶紧陪着笑:“师傅,你老当益壮,完全可以转战幕后,退居二线咧。”

胡子笑骂道:“你小子他妈是真傻呀,怎么说话的,我很老吗?”

李亨利呵呵笑道:“不服老不行了,干我们倒斗这行,就是个青春饭,50岁以后就没用了,你这受了伤,正好可以提前个十几二十年的嘛,等你就好了,我就为你举办一个晚宴,24k金盆洗手。”

他将整张脸都包裹在卫衣斗篷里,还带着墨镜和口罩,遮挡住他腐朽的脸,免得被医院的人看到。

休佑笑道:“别伤心,倒斗行很难有善终的,像你这样正当壮年几乎全身而退的,可以说是非常幸运的结局了。”

胡子虚弱地开怀大笑道:“我自己都没觉得多难过,你们倒是比我还操心。阿佑和李老板说的都对,我就占个光,劳您破费了。”

陪了胡子很久,最后跟他道了个别,东海作为徒弟,这个时候自然留下来服侍他,李亨利花钱请了个护工照料,其实也没东海什么事了,由于伤口在手上,端屎倒尿的也用不了两天,胡子应该就可以基本自理了。

李亨利对我说:“你的血的确极有可能就是解药。当初小哥的血令她显现出病症,而你的血又对小哥起到了恢复体力和神志崩溃的双重作用,说不定能治疗她的身体。”

李亨利说:“当然了,只是我的大胆推测,不能证实。但你的确能克制这种化水的植物,这也是事实。”

我问他:“如果我的血和迪丽不匹配,怎么办?瞎注射会产生溶血反应,是要死人的。”

李亨利笑道:“放心,你的血是o型血,o型血又叫万能血,谁都可以用,除非她是阴性血,但出现这个概率的可能性,是非常低的。

就着医院的便利,我抽了一管子血备用,四川这一趟我是必须要去的,这是复活三父最后的希望,所以这管子血留给迪丽,也许是我最后一次做好事救人了。想想以后可能我死了,还有人靠我的血活了下来,不知道这算不算生命以另一种形式存在呢?

找了个宾馆洗澡休息,我们在房间里拿出了采集来的白色荆棘,发现这种植物在天光下居然开始发黑霉变了,就像是生了霉菌烂了芯的菜苔。

休佑眼前一亮,扶了扶额头说:“好像有点印象,我想想……”

他似乎在为了这事拼命回忆,露出痛苦的神情,然后说终于记起来了。他说这种植物本身是没有毒的,但是由于长时间尸气浸润的作用,它会和古天蚕产生化学反应,能产生一种消化酶,溶解人体蛋白质和骨质,但是这种毒性如果溶解起来比古天蚕的修复速度要慢的话,那它反而会被彻底治愈,并让受体产生免疫,从而改变体质。

他兴奋地摇晃着我的肩膀,大声说:“哈哈,你的体质已经变异了,不会再中这种毒了。”

我拦开他的手,哈哈笑道:“这么说,是不是像武侠小说里描写的那样,百毒不侵了?”

休佑想了想措辞,然后看着我说:“可以这么理解吧。但不是百毒不侵,仅仅是对这种分解酶毒素免疫而已,也就是说,你的血的确可以救人,迪丽如果是因为这种毒的遗传而生病的话,你毫无疑问能救她的命。”

我问他怎么知道的,他说郭典和他有段缘分,他不愿意说,看他的表情,我估摸那些往事想来也挺纠结的,为了不让他陷入痛苦回忆,我也不愿意多问。

有了信心,我马上给迪丽挂了个电话,按理说她该知道实情,但我没有勇气说出真相。博格达死得有些憋屈,这也不是世俗社会所能想象的伤痛,博格达死得有些匪夷所思,我怕她接受不了。

我挣扎良久,最终欺骗了她,说博格达是为了给她找解药,当然这也不叫欺骗,算是隐瞒吧,因为博格达应该的确是在帮她找解药,只是我们不能肯定这件事,当然也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

我谎称找到了她父亲留下的东西,是一种神奇的野猫的血,并且掺了一部分张弦的长生血,可以治愈她的病态遗传体质。我穷尽一切解释,终于让她相信了我的话。

我之所以这么说,是担心她将我的血拿去化验,发现是人血之后不肯饮用,反而招致她的不信任,耽误了她的治疗要了她的命。张弦的血她是领教过的,应该会信。而我也没有时间再去一趟新疆了,三父没有时间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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