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达成了一致,立刻开始下楼。和上来时一样:最前面是邓骁,我在中间,肖琳断后;唯一的不同就是邓骁背上多了一台笔记本电脑。

虽然杀死了食尸者,但因为“裤衩哥”的窥视,一路上仍然走的提心吊胆,不知道它是否会藏在什么地方来个偷袭。好在什么也没有发生,顺顺当当的回到一楼。裤衩哥会不会从那个楼同时下来?为了安全起见,在开门出去之前,我们透过走廊上的窗户仔细观察。

忽然邓骁叫道:“看那儿!”

我顺着邓骁手指的方向看去:刚才摔下的食尸者就躺在不远处————整个人都被摔烂了,血肉模糊的一团,已经分不出哪些是胳膊哪些是腿。

两个黑骷髅正趴在血肉上面生龙活虎的啃食,它们应该是被血腥味吸引来的。一看到它们,吓得脑袋都疼,只想立刻逃之夭夭。但为了逃之夭夭,只能好好的观察研究它们!

很长时间没有近距离观察它们了,我仔细的审视着,比较着它们和以前有什么不同:还是那么瘦骨如柴,还是没有皮肤直接裸露着肌肉;手似乎发生了一些改变,完全变成了一对巨大的爪子,形如鸡爪,更加利于捕食,手指前端是长长的指甲,似乎发生了某种变异,锋利如刀,可以轻而易举的撕烂猎物的皮肉。幸亏第一次遇见的黑骷髅没有这种爪子,不然和它贴身肉搏时很可能被撕得粉碎。看来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它们有了一些小小的进化。

良久,我收回了目光问道:“你们说旁边会不会还有其他的?”

“应该不会吧!丧尸抵御不了血腥味的诱惑!”邓骁说道。

“可对面楼上那个穿裤衩的就没过来,它就能抵挡血腥味的诱惑!”肖琳说道:“我的直觉告诉我,它就藏在附近盯着我们。”

我抬起头向对面高楼望去————肮脏破败、了无生气,就像一个巨大的水泥坟墓。如果那个“裤衩哥”能抵御血腥味的诱惑,就说明它的智慧在普通黑骷髅之上!会比十个普通的黑骷髅还难对付。

肖琳接着说道:“而且这两个黑骷髅之前没有进食,应该是新来的,和上午那些不是一拨。”随着进食的增多,面前的两个黑骷髅肚子开始鼓起,被撑大的胃有些部分已经从腹肌后面露出来,让人又恶心又毛骨悚然。

“先打死一个怎么样?”我提议道。它们一个背对我们,一个面向我们。如果运气好,我们可以击中那个面向我们的黑骷髅的眼睛。

肖琳说道:“最好能一下都打死!它们很聪明,打死一个很难说剩下的那个会干出什么事。有一次我在野外遇见了一个黑骷髅,我走它就跟着,我开枪它就跑,我停下它就尖叫召唤普通丧尸消耗弹药,十分讨厌。”

“后来你是怎么脱险的?”我急忙问道。

肖琳两个大眼冲我一斜,脸上含着笑意,说道:“最后爬上了电线杆,正好有个菜鸟开车经过,把那家伙顶到树上了!”

“哦……”我明白过来,原来是在工厂那天发生的事。回想这段时光,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那时的我,的确是个什么也不懂傻傻的菜鸟,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学到的东西比之前那十几年学到的都多!

邓骁急道:“管那么多呢!干掉一个是一个。被一个缠住总比被两个缠住要好吧?!”

“好,我来!”肖琳点头同意。我们缓缓的打开玻璃窗,肖琳将步枪伸了出去架在防盗网上,这个过程中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两个黑骷髅就在二十米开外,对肖琳来说这种距离要打中眼睛应该并不困难,只是两个黑骷髅进食的时候脑袋乱动,增加了难度。肖琳等待着,寻找最佳时机。

“能不能痛快点,”等了良久不见肖琳动手,邓骁小声催促道:“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肖琳眼睛始终盯着黑骷髅,嘴上问邓骁道:“你真的是侦察兵吗?”

邓骁脸上有些不自然起来,反问道:“怎么了?”

“性格这么急躁,怎么去搞侦察?”

邓骁刚说了句:“我当然是……”就听“呯呯”传来两声枪响,外面那两个黑骷髅立刻被惊动,跳起来对望了一眼,飞速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奔去,一转眼就不见影了。

邓骁急的一拍大腿:“他妈的,让它们跑了!”

我说道:“是孟翔和夏梦儿!他们有麻烦了!”

枪声是从南面传来的,正是孟翔和夏梦儿所在别墅的方向;一楼没有向南的窗户,我们急忙上了二楼。撬开住户的防盗门站在阳台上向南张望。

那边的形势让我们大吃一惊:树木遮挡,只能看见别墅的一小半,即便如此仍能看见四五个黑骷髅从不同方向将别墅围住,大门口、花坛里、屋顶上……它们正在寻找进去的办法。

肖琳一直带着o5式冲锋枪的瞄准镜,她看了一下,然后交给我;透过瞄准镜,我看见其中一个黑骷髅砸碎一扇窗户上的玻璃疯狂的往里钻。窗户上的防盗网是根据正常人的尺寸设计的,黑骷髅身材极瘦,可以钻过网眼,只是要费一番工夫。孟翔和夏梦儿显然发现了它,在里面不知使了什么手段,只听那黑骷髅惨叫一声,急速的退了出来。

“快去救人吧!只要有一个黑骷髅进去他们就会死。”邓骁说道。

“好啊!”肖琳语气中带着一丝讥刺:“只要你能想出一个既能救人又能保护自己的办法,我就去救。”

我厌恶的瞪了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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