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读书>科幻未来>炮灰逆袭日常>第484章 女人之觉醒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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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切的根源,都是这个男人,她嫂子觉得林秋风不好,而她正是叛逆的时候,看着楼梯心生恶意,推了嫂子一把。

她难道真的不知道刚怀上的宝宝会这么脆弱?不,不是的。她只是太生气了。

她出生在军政家庭,父亲在政府担任文职,哥哥则加入了军队。

她小时候也过过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小姐生活,后来时代变了,她进了学校。

她是一个很喜欢学习的人,在学校里学得很认真很刻苦,接触了新思想,参加过一些游行和演讲。

她自认思想先进,义无反顾地追求自己的爱情。

父母哥哥一心想要把她嫁给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哥哥,他们两方一拍即合,偏偏完全没有考虑她的意愿,只将她当做一个物件。

然而她根本不想被决定自己的人生,她想读书,想要自己选择自己的未来,而不是随便嫁给一个父母定下的对象。

她付出了这么多代价,和眼前的男人在一起,结果他却要抛弃她,这怎么可以。

她捏着掌心,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后悔,她只知道自己很恨,恨的不行,恨不得将林秋风扒皮吃肉。

林秋风站得笔直笔直的,像是买家在打量鲜肉够不够新鲜。那种审视的目光,是充满嫌弃的。

是的,她今天穿了一条很丑的裙子,长度到小腿肚,头上带着灰不溜秋的帽子,看起来又土又臃肿。

但即使她穿得优雅好看得体,他的眼神也不会任何改变,男人变了心,自然有千万种理由来贬低你,吃完饭牙缝里有菜叶他觉得恶心,每天早上醒来脸上一脸油他觉得倒胃口。

她过得不快乐,凭什么林秋风这个混账东西,能过得快乐。

趁林秋风不注意,狠狠地一脚踩在他的皮鞋上,尖细的高跟陷入脚背,林秋风的脸瞬间就白了。

董云乘机挣脱,又狠狠踩了他一脚,然后摸走了他兜里的银元,一系列动作快的令人吃惊。

她又不傻,从林秋风的接二连三的话中,明显感觉到他想要放弃她的意思,所以这时候也不准备装可怜,而是态度强硬地撂了狠话,“离是不可能离的,你还记得当初对我说过的誓言吗?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死了我们来世也要做一对夫妻。大不了,我们就一起死。”

林秋风疼得说不出话,腰都直不起来。他捂着剧痛的脚,额头全是冷汗,这一脚可以说是非常恶毒了,董云用尽了全身力气——脚指头肯定青了肿了。

“你也太不斯文了。”林秋风疼得脸都变形了。

“这个时候还讲什么斯文不斯文,有意义吗?我告诉你,你要是敢抛弃我,我就在报纸上揭露你的真面目,让大家都看看你林大才子,到底是怎样一个人?”董云恶狠狠地撂话,“我说到做到,我告诉你,我可不是你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女人,你要是把我惹火了,我什么都干得出来的,这些年因为你我有家不能回,我也受够了,大不了鱼死网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还就不信我治不了你。”

她最大的依仗从来不是相貌,她真正能操作的是她编辑的身份,她知道林秋风最在意的是自己的名声,她准备利用这一点,威慑下林秋风,让她知道她有能耐也搞臭他。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林秋风脸色很难看。

“是,我早就知道,你写的文章上报纸了,这样的回答你满意了吧。”董云瞪了回去,气场一点都不输林秋风。

林秋风看着董云的眼神狠戾起来,骇了董云一跳的同时,也刺激的她发狠又对他说了些狠话,气得林秋风当街跟她吵了起来。

而就在两人狗咬狗一嘴毛的大吵中,有个男人认出他们,“哥,嫂子你们在吵什么呢!”

“没什么,没什么。”林秋风挤出了一个狰狞的笑脸。

来人看了一眼董云,“嫂子,外面风大,天也快黑了,娃儿上学,也该回来了,要不你先回家。一会儿,我送哥回去。”

董云磨了磨后槽牙,皮笑肉不笑,“那就麻烦你了。

晚上,门被敲响了。

她下了床开了门,就看到几乎已经彻底醉倒的林秋风被男人扶着回来了。

“大哥喝醉了,我送他回来。”男人冷漠地看了一眼董云,又扶着林秋风往里走。

一身酒气,闻到这个味道之后,她心里的火就不住地往上冒。

她的脸色很不好看,男人将醉倒的林秋风扶到卧室让他躺着之后,就看着董云紧紧地皱起了眉头,“嫂子,我是看在哥的面子上才叫你一声嫂子,你是女人,只要在家相夫教子就行,别抛头露面地给哥丢脸!也别管东管西地惹人烦!”

今天,林秋风气急败坏地拉着他就去喝闷酒,明显心里有事,至于为什么会心里有事,多半又是这个女人在家里搅事!

董云心里一肚子的火,而她本身也不是贤良淑德的人,当下怒了,“你让我在家相夫教子?那我们一家吃什么喝什么?有本事你先把钱还了啊!站着说话不腰疼,不当家不知道柴米油盐酱醋茶贵。”

这人是林秋风狐朋狗友中的一个,他父母儿子多,分家的时候把大头给了负责养老的老大,就没给他什么东西,他又没有正经的营生,一般都是哪儿要人帮忙就去哪儿干几天,要不是林秋风帮衬着,别说娶媳妇了,现在恐怕连个容身之所都没有。

以前借他的钱,不是林秋风从她这拿的,就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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